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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好烟花爆竹“安全关”,筑牢平安春节“防火墙” ——巴州区清江市场监管所开展“春雷行动2023”烟花爆竹专项执法行动
时间:2023年01月19日来源:巴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饶奇 杨杲阅读:

为切实维护节假日期间市场安全和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近日,清江市场监督管理所围绕“春雷行动2023”主线,紧扣“护民生、保安全、助力高质量发展”主题,结合《巴州区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市场监管领域行动方案》,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执法行动。

全方位、多方式,筑牢安全意识。该所以辖区各乡镇烟花爆竹零售点为重点区域,重点查看市场经营主体是否存在无《营业执照》经营或超范围经营;产品是否在有效期内,包装标识标注是否符合相关规定、烟花爆竹存储和经营场所消防安全设施是否齐全;是否设置“严禁烟火”“易燃易爆”“严禁燃放烟花爆竹”等安全警示标志。同时,向市场经营主体宣讲大气污染防治的行动要求,引导广大经营者树立安全意识、环保意识,确保实现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常态化。

硬手腕、严执法,查处违法行为。2023年1月10日,该所执法人员在“春雷行动2023”执法行动中发现,位于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白庙乡街道的某副食店经营场所外临时搭建的货架上摆放有产品名称王牌大地红(2000型)16条,产品级别:C级,产品类别:爆竹类/白药炮,保质期:三年,生产日期:2019年3月2日,单个合药量:0.1g,实际数量:670颗±5%,总药量:67g/封,执行标准:GB/10631-2013,生产许可证号:(川)YH安许证字(2016)020072。检查时,上述爆竹已超过保质期,与其他合格产品一起摆放在经营场所待售,当事人未设立不合格产品退市区域,也未建立不合格产品退市台账,执法人员现场要求经营者提供了《营业执照》及《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并做好《现场笔录》,搜集有效证据。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五条的相关规定,执法人员依法现场对上述产品予以扣押,并立案调查。

规范化、常态化,强化市场监管。该所累计出动执法人员27人次,检查烟花爆竹经营户40余户,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货物堆放不符合要求、进销货台账登记不规范等问题,执法人员当即责令现场整改8户。发现烟花爆竹产品质量违法行为1起,扣押超过保质期爆竹16条。下一步,将加大对不合格产品经营行为的查处,督促问题及时整改,提高烟花爆竹经营者质量安全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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