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平昌县委书记、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组长蒲开文主持召开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第46次会议。县委副书记、县长、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组长李余良,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副组长谢友先,县政协主席、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副组长郑南贵,县委副书记、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第一副组长何金虎,县委副书记蔡春生出席会议。
会议通报了县脱贫摘帽专项评估检查有关情况,安排反馈问题整改及相关工作。
会议指出,脱贫攻坚专项评估检查和成效考核是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一项制度工作安排,是检验我县脱贫工作成效的重要举措。在此次阶段性检查考核中,全县各级党员干部思想空前统一、行动空前统一,群众支持空前统一,取得的成绩值得充分肯定。当前,全县上下务必趁势而上,坚定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有关脱贫攻坚系列决策部署,确保全面小康路上不漏掉一户,不落下一人。
会议强调,要精准施策,确保政策落地。辖区党委政府、村居要重点围绕老人户安全住房、弱劳户收入来源、大病户医疗报账、低保户政策落实、易迁户投亲靠友等方面开展逐户遍查,确保各项政策应享尽享。要严格程序,确保项目规范。坚持脱贫与规范并举、发展与法治并重,严格项目程序,严管项目流程,最大限度保证项目实施的需求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同时,要建立完备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全程跟踪项目指导,斗硬执纪问责,全力确保扶贫项目规范实施、资金安全使用、效益最大发挥。要趁势而上,确保帮扶实效。全县各级党员干部务必克服麻痹大意、盲目乐观思想,大力发扬钉钉子、担担子的精神,全力夯实脱贫成效;尤其是帮扶单位和帮扶干部要持之以恒沉底开展帮扶工作,把群众当“亲人”、视“朋友”,时刻把群众冷暖放在心上,把为民服务的情怀落实到具体行动中,全方位、多角度提升群众满意度。
在家县级领导,县级部门(含省直管、二级局)、乡镇(街道、管委会)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