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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南江县出台办法,涉企矫正对象经营外出请假可批准
时间:2021年10月26日来源:蒲伟轩阅读: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保障和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落细落实“六保”“六稳”要求,南江县司法局立足社区矫正监督管理职责,联合县人民检察院在全市率先制定出台了《南江县关于规范涉民营企业矫正对象经营外出管理的办法(试行)》。

《办法(试行)》明确了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适用范围、外出管理、紧急情况、检察监督等具体条款,规范了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外出审批条件,明确因特殊、紧急情况的,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可以采取微信、短信等方式请假,司法所即时进行审批,同意后社区矫正对象可以先行外出,返回后再补办请假手续。《办法(试行)》的出台聚焦服务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着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让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更深切感受到执法工作的力度和温度。

截至目前,南江县司法局共审批办理社区矫正对象因涉企工作原因外出请假23人次,核准经常性跨市县活动2人,累计避免经济损失50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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