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企业培育“四百计划”推进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9年05月08日来源:民生巴中网阅读:

巴府办发〔2019〕9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巴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巴中市100户重点服务业企业培育培优推进方案》《巴中市100户优质工业企业培育培优计划推进方案》《巴中市100户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培育培优计划推进方案》《巴中市100户建筑房地产企业培育培优计划推进方案》等“四百计划”推进方案已经四届市政府第103次常务会议审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推进落实。

   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4月11日

巴中市100户重点服务业企业培育培优推进方案

  一、目标任务

  全市培育培优100户主业突出、优势明显、带动作用强、市场前景好、发展潜力大的重点服务业企业,引导企业专注服务质量提升、名优品牌培育和现代企业制度创建,提高我市重点服务业企业核心竞争力和创新能力。2019年新增限上规上服务业企业100户,其中,四大现代服务业企业80户;服务业占GDP比重达到37%,对GDP贡献率达到38%以上;实现电子商务网络零售额增速15%以上。到2021年底,全市新引进总部企业20家以上,实现总部经济对GDP贡献占比超过6%;培育营业收入超10亿元的服务业企业5户,建成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5个。

  二、推进办法

  (一)做大企业规模。鼓励服务业企业按照市场原则,引进、培育或并购重组关联企业,组建企业集团,延伸产业链条,形成“旗舰”、形成“龙头”,发挥其支撑引领、示范带动效应。

  (二)发展总部经济。集合美食街区、特色小镇、文旅康养、乡村民宿、餐饮游乐、药旅融合、电子商务等关联产业加盟、连锁集聚抱团发展。引进服务业集团公司在巴设立企业总部,依托总部资源开展营销、投资、研发等,加强总部经济用地储备和弹性供应,支持建设总部办公楼和产业用房,逐步形成总部经济效应。

  (三)加快电商发展。依托区县电商公共服务中心,链接县乡村电商平台,建立公共服务体系、可追溯体系、线下服务体系,解决政府、企业、创业者电商发展理念、技术应用、产品非标准化问题,提供电商消费、物流、售后等“一站式”解决方案,使“巴中产、巴中造、巴中服务”通过电商平台畅销全国,让电子商务成为连接城乡商贸服务资源的纽带,形成城乡统一的服务大平台、大市场,共享互联网市场红利,助力乡村振兴。

  (四)畅通融资渠道。支持重点服务业企业通过“川陕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和产业发展基金” “IPO绿色通道”、企业债券债务融资工具、资产证券化、引进战略投资者、并购重组等方式,缓解服务业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五)挖掘研发潜能。支持商贸物流、特色餐饮、文化创意、旅游康养企业在经营模式、菜品研发、技术工艺流程等加大投入,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规范模式和行业标准。支持企业建立研发机构,充分利用、挖掘院士工作站、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战略合作资源和潜能。

  (六)强化技术改造。鼓励重点服务业企业积极优化产品结构,拓宽智能应用,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对现有设施、工艺流程及生产服务环境等进行升级改造,扩大产品规模、提升产品质量、扩大品牌影响力。围绕大数据、网络平台、人工智能,开展互联网应用创新,提升电子商务网络化营销水平,打造线上线下融合、产供销一体的综合营销体系。

  (七)实施品牌战略。支持重点服务业企业争创中国驰名商标。支持重点服务业企业引进国际顶级品牌、国际一线品牌开设专卖店、名品屋、线下实体体验中心等。

  (八)拓展市场空间。组织重点服务业企业务实参加“进博会、西博会、农洽会”等境内外各大展销平台活动,通过参与或自主举办展会、策划美食节、购物节、车博会、行业峰会等节庆主题活动,扩大 “巴中产、巴中造、巴中服务”的知名度、美誉度,拓展市场空间,提高市场份额。

  (九)高效政务服务。按照“网上办、马上办、一次办”要求,提供高效、廉洁的政务服务,支持符合条件的重点服务业企业高管和技术骨干申领市级人才补贴,对企业引进人才按“巴山优才”计划予以支持,保障人才落户、员工子女入学等。

  (十)兑现政策激励。“清单式”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六个方面”“二十条意见”“十条措施”,促进全市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实打实、硬碰硬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不折不扣兑现我市关于发展总部经济、进一步扩大开放促进投资、支持企业上市挂牌融资、品牌战略、科技创新以及服务业企业用地、水电气、物流、升规入限等系列优惠政策。

  三、保障措施

  (一)健全制度机制。建立巴中市重点服务业企业培育培优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分管副市长作联席会议总召集人,统筹协调培育培优全局性事项。市、区县要明确领导挂联培育培优的重点服务业企业,及时了解企业生产经营动态,协调解决企业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

  (二)明确主责主业。按照“属地责任”原则和“管行业必须管企业、管行业必须管产业、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生产”的要求,各区县人民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担负起培育培优的主责主业。同时,充分发挥社会组织作用,支持成立各类行业协会,发挥其在信息交流、平台服务、业务合作和产业辐射等方面的优势,促进我市服务业企业快速健康发展。

  (三)严格督导落实。全市现代服务业推进领导小组对重点服务业企业培育培优工作进行统筹协调,每季度召开一次重点服务业企业的筛选、评审、管理、培育等专题会议,分析形势、督办进度、解决问题。市目标绩效管理办将100户重点服务业企业培育培优情况纳入重点督查督办事项。

巴中市100户优质工业企业培育培优计划推进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到2019年底,培育“十亿级企业”3户,新增“小巨人”、高成长型和“专精特新”企业30户,培育国家高新技术企业18户,1—2户企业向境内外主要证券交易所上市申报资料,100户优质工业企业对全市规上工业增长贡献率达60%以上。

  二、工作重点

  (一)引导转型升级,促进创新发展。

  推动升级改造。支持企业购置先进适用设备,提升现有生产能力和条件,引导企业产品换代、生产换线、智能制造、绿色制造。推动实施华油中蓝能源公司废烃回收及LNG综合利用、深山农业科技开发公司魔芋系列健康食品新技术开发等升级改造项目20个以上。

  促进创新发展。开展校地、校企合作,加大创新平台建设。支持正大防水保温工程公司等企业自主或联合科研院所在本地或成都、重庆等地建立研发机构,提高企业研发创新能力。支持普瑞制药公司等企业创建省级、市级研发创新平台。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持续加强技术创新、产品创新和工艺创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到2019年底,培育国家高新技术企业18家,建立省级企业技术中心10家、“互联网+工业”示范企业20家,建设省、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含产业技术研究院、技术研发中心)20家、科技企业孵化载体4家。新增工业专利授权10件以上。

  (二)提升质量品牌,增强竞争能力。

  提升产品质量。开展质量对标提升行动,促进标准化和企业管理有机结合。组织技术专家到企业开展“质量义诊”,推广应用先进质量管理模式。组织企业参加首席质量官等培训活动,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制度。组织开展“市长质量奖”评选活动,树立一批质量卓越的标杆企业。开展“质量月”和“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等群众质量活动。到2019年底,发展5户质量标杆企业,培育企业全部建立ISO、HACCP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创建知名品牌。积极宣传贯彻工业企业品牌培育管理体系行业标准,推动品牌培育向全面贯标转化。引导企业与第三方品牌技术支撑机构开展对接,帮助企业建立品牌建设体系。加大品牌宣传力度,促成本地媒体机构参与“巴中造”品牌宣传,多路径提升品牌传播力。支持巴山牧业公司、金枝玉叶茶叶公司等企业建设专卖店、直营店、体验中心。积极推进“巴中云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注册和“罗村茶”等中国驰名商标认定工作。

  (三)强化人才支撑,提高管理水平。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积极组团参加全市统筹引才和赴高校专场引才推介活动,组织企业参加各类招聘活动,落实有关政策,协助企业引进高级经营管理人才5—10名、专业技术人才10—15名、高技能人才10—15名。市级层面培养创新型企业家30名,区县培养企业经营管理人才200名。整合各类资源,培训专业技术人才和技能人才3000人次以上。

  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实施规范化公司制改制,推动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推动企业上云,支持企业将现代信息技术与研发、生产、营销、管理等环节相融合,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组织专家进企业开展会诊,帮助企业制定和实施个性化管理提升方案。到2019年底,50家以上培育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四)推动拓展市场,提高经营效益。

  提高市场开拓能力。组织企业参加“市场拓展三大活动”。推动企业电子商务应用,利用“赶街网”“淘宝特色中国巴中馆”“四川省巴中特色农业网站”等平台优化采购、分销体系,扩大营销渠道。支持企业产销分离,成立专业的商贸公司。制定地方优质产品推荐目录,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使用本地企业产品。对具有本地化需求特点的各类采购项目,在保障物有所值、质量和服务同等前提下,支持采购本地产品和服务。建立外贸企业的备案、商检、海关、退税等全程服务机制,鼓励企业扩大出口。

  (五)鼓励开放合作,支持做大做强。

  推进企业兼并重组。推动南江矿业集团与四川路桥集团开展战略合作,促成华北油田公司与中建安装公司股权并购同凯能源公司,通过支持企业兼并重组、资本运作等方式,培育一批主业突出、竞争力强、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大企业大集团。鼓励市国有投融资公司以股权形式参与企业生产经营。

  借力资本市场发展。加强企业上市工作的指导、宣传和培训,加快推进意科碳素公司、好彩头食品公司等企业上市进程。抓好“新三板”挂牌重点后备企业培育,推动德健南江黄羊食品公司、杨势鲜合鱼汇公司等企业到新三板或天府(四川)联合股权交易中心挂牌融资。鼓励企业采取发行企业债券、短期融资券等债券市场产品或利用产业基金、风险投资基金实现快速发展。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政策扶持。充分利用好川陕革命老区振兴发展基金,加强对接省上产业发展资金(基金),支持企业重大项目建设和解决企业融资难问题。发挥好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市本级主要对晋级提标、品牌培育、科技创新、企业上市等方面给予扶持;区县配套相应资金,对企业基地建设、扩建厂房、生产配套、要素供给等方面给予扶持。

  (二)落实帮扶措施。健全领导挂联100户企业制度,协调解决企业遇到的特殊困难和问题。市级领导挂联企业明确一个市级部门负责联系,其他培育企业分别明确一名区县领导挂联和一个区县部门负责联系。用好“一企一策”帮扶机制,建立问题清单和责任清单,推动解决企业发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三)协调要素保障。推动土地、资金、人才、技术等全要素向优质工业企业聚集。相关职能部门要针对融资难、融资贵,物流、用工、用地、水电气等要素保障成本高,缺技术、缺人才等共性问题进行专题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落实减税降费政策,降低企业成本。

  (四)加强督促考核。将100户优质工业企业培育培优工作纳入市政府目标绩效考核和重点督查督办内容。市直相关部门要依据职能职责,协调解决企业发展中的具体问题。各区县要结合实际制定年度计划,明确主要目标任务并分解落实。

巴中市100户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培育培优计划推进方案

  一、目标任务

  按照市委市政府“四百计划”工作要求,启动发展一批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作为“四百计划”企业带头人,在产业发展、乡村振兴、脱贫攻坚等方面总结推广创新发展的成功经验和发展模式,引领和带动更多的企业加入到龙头企业“四百计划”培育工程。到2020年,全市培育培优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100家,其中:新培育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2家(南江县、通江县各1家)、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0家(区县各2家)、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40家(区县各8家);存量培优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0家(区县各2家)、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38家(巴州区7家、恩阳区7家,南江县、通江县、平昌县各8家)。

  二、推进措施

  (一)建强基地推进集聚。突出绿色、生态核心竞争力,实施“四大农业产业行动计划”,突破发展茶叶、核桃、道地药材、生态养殖等特色产业,着力提高农业生产能力和优质农产品供给能力。推广“龙头企业+X”发展模式,依托省、市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带动,坚持壮大一批、引进一批、培育一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原则,采取入股、联姻、兼并等办法,将分散的小规模生产向集中连片发展,促进农业基地建设规模化。扶持龙头企业自建原料生产基地,支持龙头企业做大做强自有核心产业基地,推进中低产田改造、土地整治、高标准基本农田、粮油生产基地和标准化规模养殖基地项目建设。大力实施“一村一品”强村富民工程,支持专业示范村(社区)建设,为龙头企业提供优质原料。支持优质重点龙头企业创建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到2020年,努力建成10个市级现代农业园区,创建2个省级现代农业园区。

  (二)大力实施品牌战略。继续实施“区域性公用品牌+行业品牌+企业品牌”培育规划,引导企业内部设立品牌管理部门。加大“川字号”品牌创建,对获得驰名商标的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在技术改造、技术引进、科研立项、财政贴息等方面给予优先扶持;同等条件下,支持政府采购事项优先选择。努力打造区域性品牌,不断提升“巴食巴适”“巴中云顶”“通江银耳”“南江黄羊”“恩阳芦笋”“平昌青花椒”“青峪猪”“江口青鳙”等区域性品牌价值,着力打造一批国内外知名品牌。发挥乡村振兴农业产业发展贷款风险补偿金作用,重点引导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投向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

  (三)推进人才强企战略。围绕核桃、茶叶、道地药材、生态养殖等特色主导产业,推进实施“巴山优才计划”,采取招商引资和招才引智相结合的方式,为100户重点龙头企业引进生产研发人才、拥有发明专利或独特技术优势的高技能人才以及在国内外知名企业担任中高层职务的高级经营管理人才。持续推进涉农科技人员创新创业,鼓励行业科技人才采取兼职兼薪、离岗创业、成果转化、成果入股等方式带动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发展。

  (四)完善市场流通体系。引导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发挥技术、品牌、成本、网络等优势,深耕传统市场,拓展“一带一路”地区等新兴市场,推动市场结构从传统市场为主向多元化市场转变。鼓励支持区县结合实际筹办地方性节庆活动,引导企业抱团发展,促进企业不断扩大市场。组织龙头企业参加“惠民购物全川行动”“川货全国行”“万企出国门”等市场拓展行动。支持龙头企业在全国大中城市建立采购中心,发展连锁店、直销店等产品展示和直销窗口。支持重点龙头企业、行业商会协会开展产销对接。广泛开展“农超对接”“农校对接”“农餐对接”“农厂对接”等农产品销售模式,构建从田园到餐桌到市场的无缝供给通道。大力发展农村电商,着力构建市有孵化园、区县有服务中心、乡镇(街道)有服务站、村(社区)有服务点的电商服务网络体系,鼓励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利用“赶街网”“淘宝特色中国巴中馆”“四川省巴中特色农业网站”等电子商务平台优化采购、分销体系,创新营销方式,扩大营销渠道,提升企业经营效益。积极推进集配中心建设项目,大力发展农产品冷链物流,推进市主城区冷链集散中心、区县冷链配送点、产地冷冻库及集配中心建设,支持龙头企业改善农产品贮藏、加工、运输和配送等冷链设施与设备,发展新型流通业态,加快建设区域性蔬菜、果品、畜产品等产地专业批发市场。加快农业龙头企业“走出去”步伐,鼓励符合条件的龙头企业申请外贸经营权,并简化审批手续,帮助有实力的农业龙头企业扩大农产品出口,增强农产品企业的国际竞争力。

  (五)加大金融扶持力度。加大金融服务农村改革创新力度,紧密结合全市优势特色农业产业发展量身定制金融产品,为符合条件的创新创业型重点龙头企业融资融智。定期发布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融资需求信息,对企业开展融资辅导,开展专项融资对接活动,根据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需求和信用等级给予金融支持。扩大“政融保”保险资金直投业务范围,搭建对接平台,优先支持市级以上(含市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综合采取财政贴息、首贷奖补、融资担保、应急转贷等措施,引导更多的金融资源支持市级以上(含市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培育培优。

  (六)加强培优企业帮扶。持续完善市、区县领导挂联帮扶龙头企业机制,根据发展现状适度调整挂联帮扶对象,帮助企业解决发展思路、基地建设、企业融资、链条延伸、基础配套、市场拓展等难题。继续推进鼓励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带动脱贫攻坚、助力乡村振兴等政策落地落实。完善信息沟通机制,借助现代信息手段建立工作交流QQ群、微信交流群,在产品需求、信息联络、市场拓展、技术沟通等方面搭建平台,促进共建共享与合作共赢。

  (七)激励企业科技创新。鼓励支持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向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分层级支持企业创新载体建设,增强企业持续创新能力。加快建设一批为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提供产品研发、检验检测、成果转化、新技术和新工艺应用、技术信息咨询的技术创新服务平台。到2020年底前,龙头企业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持续推进科研院所、涉农事业人员采取离岗、兼职等方式到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开展科技创新,适当提高科技人员在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的成果转化收益比例,允许和鼓励科研院所、国有企事业单位职务发明成果在农业产业发展中转让收益用于奖励研发团队的比例不低于70%。对购买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科技成果和发明专利并在本地成功实现转化的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给予“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支持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因地制宜建设科研平台、重点实验室、企业工程(技术)研发中心、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等载体建设,对新认定的各类科研平台,按“巴山优才计划”相关规定给予财政补助。鼓励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开展校(院)地合作,优先优惠为与高校合作的企业提供生产研发场地,并给予“一事一议”资金补贴。鼓励企业建设大学生创新创业平台,对新认定的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园、俱乐部等,根据“巴山优才计划”相关规定给予资助。

  (八)支持企业兼并重组。支持年销售收入超过10亿元的企业通过增资扩股、合资经营、兼并重组等方式,发展成为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大型企业集团;鼓励年销售收入超过5亿元的企业通过行业兼并、重组等方式联合经营,发展成为大型龙头企业;引导年销售收入超过1亿元的成长型龙头企业通过强化现代企业管理,推进规模化经营发展,增强市场竞争能力。加大招商引资力度,鼓励市外企业以参股、控股、兼并、租赁等形式与市内龙头企业合作,扩大规模,增强实力。

  (九)支持企业直接融资。支持符合条件的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登陆主板、中小板、创业板、港交所等境内外主要交易场所上市融资。分类指导符合条件的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融资。支持重点龙头企业在天府(四川)联合股权交易中心挂牌融资。鼓励符合条件的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通过银行间市场债务融资工具、公司债、企业债等各种债务融资工具融资,用好用足发债规模,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放大作用,加大巴中川陕革命老区振兴发展基金对巴中涉农产业的扶持力度,培育优质企业,利用股权投资、债权投资、上市辅导、管理咨询、风险补偿、产业培育等方式,服务农村脱贫攻坚、产业发展、龙头企业培育、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进一步推动巴中区域经济发展。

  (十)强化信用体系建设。加强对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的监测评定,进一步推进“警告、淘汰”监测管理。严格企业信用管理,加强实施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措施,形成“守信者路路通,失信者处处受限”的局面,促进企业诚信守法经营。

  三、组织保障

  (一)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建立由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市林业局、市商务局、市供销社、市金融工作局、人行巴中市中心支行、巴中市保险协会等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培育培优联席会议制度,定期针对全市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的筛选、评审、管理、培育等进行研判,及时解决培育培优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二)开展认定管理。分年度开展巴中市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引进培育认定工作,加强对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动态管理,努力形成全市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成长的合理梯队。

  (三)加强培训宣传。将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主要负责人纳入培育培养计划,组织到省内外先进地区、企业学习考察,提高发展能力和管理水平。充分利用市内外主流媒体、知名网站,集中宣传全市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营造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创建的浓厚氛围。

  (四)强化管理考核。各区县、市直有关部门要把开展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培育培优作为重要工作,明确组织领导,细化工作责任,制定有效措施,切实抓实抓好。市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培育推进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对各区县、市直有关部门的责任落实情况进行调度、监督和检查,及时研究解决推进工作中的问题,确保培育培优工作全面协调推进。

巴中市100户建筑房地产企业培育培优计划推进方案

  一、培育目标

  通过实施100户建筑房地产企业培育培优计划,进一步壮大全市建筑房地产企业数量,着力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充分发挥企业的支撑和引领带动作用,带动中小企业以及行业、产业整体提升,进一步推动我市建筑房地产业高质量发展。到2019年底,全市新培育建筑房地产企业60户,其中建筑企业40户、房地产企业20户。培优建筑房地产企业40户(建筑企业30户、房地产企业10户),其中培育建筑一级企业1户、二级企业6户,资质增项企业23户,培育房地产一级企业1户、二级企业9户。

  二、培育措施

  (一)强化政策综合扶持。认真落实中央、省、市民营经济发展会议精神,将促进建筑房地产业发展扶持措施纳入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充分发挥产业基金撬动作用,研究制定产业基金支持建筑房地产业发展实施细则。持续抓好《巴中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和支持建筑业加快发展的意见》《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宣传,强化政策兑现落实。

  (二)助推企业上档升级。认真落实“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要求,进一步完善企业资质审批工作机制,优化资质申报办理流程,积极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开展企业资质审批承诺制试点。对拟报住房城乡建设部、住房城乡建设厅审批的特级、一级资质或兼并重组公路、铁路、港航、电力、机场、通信等科技含量高、本市紧缺专业的企业,积极做好政策指导和前置服务。对需报市级审批的资质,开辟绿色通道,在资质报送、专业资质增项等方面给予指导和支持。

  (三)支持企业拓展业务。依托“西博会”“渝洽会”以及巴中商会平台,适时开展多种形式的企业对接活动,积极推介本地建筑房地产企业,促进与外地企业合作共谋发展。推动本地企业与大型央企围绕产业链建立稳定的配套协作关系,承接大型央企的外包服务、材料供应、劳务输出等业务。加强建筑业协会与房地产业协会协作,搭建建筑企业与房地产企业合作平台,提升本地企业在房地产开发项目中的市场份额。

  (四)增强企业竞争能力。充分发挥建筑房地产业协会作用,积极搭建平台,鼓励本地企业通过联合、重组等方式,实现抱团发展,增强市场竞争能力。积极推行工程总承包模式。深入实施发展装配式建筑三年行动计划,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加大装配式建筑推广应用力度。

  (五)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建立与建筑房地产业发展相适应的多层次人才培养体系,充分利用市委党校、大巴山干部学院、职业技术学院、人才培训中心等资源优势,改进教学模式、丰富教学内容,加快培养建筑房地产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和产业工人。推进建筑业劳务用工制度改革,加强新时期建筑产业工人培育基地建设,积极推进建筑产业工人队伍试点,加大建筑农民工培训力度。

  (六)着力破解资金难题。搭建银企合作平台,积极推动“银企合作”。研究在建项目担保贷款机制,引导金融机构提高对经济效益好、信誉度高、还贷能力强的建筑房地产企业的授信额度,简化审贷手续,适当给予利率优惠。严格执行国务院、省政府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相关规定,依法依规支持企业以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公司保函等非现金方式缴纳各类保证金。

  (七)持续整顿市场秩序。在持续深化招投标整治的基础上,启动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治理两年行动,全面整治肢解工程发包、转包和违法分包以及挂靠资质等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建筑市场秩序。进一步完善建筑市场管理长效机制,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全面建立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加强不良信用记录公示,形成诚信激励惩戒机制。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建筑房地产企业培育培优计划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调度工作开展情况,研究解决企业培育培优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日常联络、督促、指导、考核、总结等工作。

  (二)健全工作机制。市直相关部门要切实树立主动服务意识,坚持问题导向,在行政审批、市场拓展、转型发展、政策导向等方面提供咨询服务,指导企业补齐短板,切实帮助解决企业在生产、经营、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健全政企良性沟通机制,定期组织召开建筑房地产企业座谈会,广泛听取企业意见,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

  (三)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站、微信等媒体,大力宣传建筑房地产业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宣传有突出贡献的建筑房地产企业和企业家,着力提升建筑房地产企业整体社会形象,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市农业局解读:巴中市出台十条措施助力100户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做大做强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解读:解读《巴中市100户优质工业企业培育培优计划推进方案》


投稿及商务合作电话:17780758009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方营路555号            网址www.msbazhong.com                     邮政编码:610000
投稿邮箱邮箱:1345926431@qq.com 
Copyright © 2019-2022 民生巴中网版权所有       蜀ICP备17027093号-1        法律顾问:熊庆